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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張坤/退休教師朝野黨團達成共識,將前瞻特別條例草案改為8年8400億元,分成兩期,第一期規模4200億元。前瞻計畫改為4年4200億,立法院三讀通過,讓人不以為然!分成兩期、爭議仍在,問題並未解決,這樣子就過關?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條例草案」,爭議很多!不到1分鐘逕自通過,全案完成初審,平均 1秒鐘,就通過(花掉)148億元。總金額高達新台幣8900億的計畫,效益成本評估只有薄薄的2頁,是不符效益?還是懶得評估?更離譜的事情,是這薄薄的2頁評估分析,絕大多數的文字,竟然與馬政府4年5000億計畫的文字一樣,連標點符號都相同。立委黃國昌很生氣,他拿給國發會主委陳添枝的資料,白紙黑色且用螢光筆全部標起來,「長的根本一模一樣」。民進黨是大綠、時代力量是小綠,連「自己人」都看不下去,遑論在野黨或民眾?難怪,社會上反對聲浪很大!抄襲這麼大,前瞻在哪裡?二○○九年初馬政府通過「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」,四月通過「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」,4年總經費5000億元。和前瞻計畫一樣,都是特別預算、舉債推行。《公共債務法》規定,每年舉債額度限制;特別預算雖不受限制,但容易債台高築。「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」及「愛台十二項建設」,朝向區域均衡發展的目標;「前瞻計畫」偏重於某些縣市,且色彩分明,開放地方政府自己爭取。外界批評後者綁樁,並非無的放矢。「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」,結果令人失望,不僅「六三三」跳票,經濟成長沒能「保二」,掉到-1.81%。其效益成本評估,並不管用,居然還抄襲它,令人匪夷所思!4年5000億元計畫,未能奏效;4年4200億元或8年8400億元,效益成本評估「依樣畫葫蘆」,根本是玩假的。當年的經建會主委,負責推動「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」;現在的國發會主委,領航前瞻基礎建設計畫。用人的巧合,事小;計畫落空、虛擲公帑、債留子孫,事大。拆成兩期,不能改善效益;抄襲很大,不免重蹈覆轍。至今,政府仍未說服民眾,前瞻計畫中的許多項目,為何值得動用特別預算去做?軌道並非前瞻,也沒有那麼優先;提高競爭力、生產力,讓工資增加,使人民好過日子,更為要緊。與一期實施或分期實施無關,前瞻計畫諸多問題未解,就這樣子過關,是不負責任的做法。【即時論壇徵稿】你對新聞是否有想法不吐不快?本報特闢《即時論壇》,歡迎讀者投稿,對新聞時事表達意見。來稿請寄onlineopinions@appledaily.com.tw,文長以500字為度,一經錄用,將發布在《蘋果日報》即時新聞區,唯不付稿酬。請勿一稿兩投,本報有刪改權,當天未見報,請另行處理,不另退件或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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